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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元旦”、“寒假”节前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5 08:3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元旦寒假将至,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中心、所)在放假前必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假期安全值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具体要求

1.各单位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检查形式: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一) 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学校根据自查情况再组织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查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所有内容。特别地,相关单位要重点检查过往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对于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加快整改,放假前完成整改任务;若届时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须采取有力措施重点监管或封门停止实验,确保安全。

4.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1月3日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二)和检查完汇总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 各单位各类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2.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安排实验,如果确有需要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单位报备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等单位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单位,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实验材料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联系人:常傲 7912


附件一: 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

附件二: 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格式.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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