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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实验(工程)技术人员缺岗聘用申报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1 14:52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华中师范大学思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华师行字(2016193号文的要求,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开展2016缺岗聘用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本单位通过初审的实验(工程)人员缺岗聘用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现通知如下:

1、学校文件规定的岗位主要职责

1.1实验技术人员:

1)担任或协助实验教学工作;

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

3)实验室建设、开放工作;

4)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5)仪器设备对外开放服务工作;

6)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

7)开展与岗位工作相关的研究工作(对于极少部分实验技术人员,类似于科研助理,或者从事某类仪器对外测试服务工作,在对外服务工作中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开发了新的测试方法、改进了设备的功能等);

1.2工程技术人员:

承担工程建设与管理、科研及技术开发,或解决关键性工程技术等工作。

2根据各单位学科专业、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部分人员可同时安排多项职责。

3、请各单位于62日上午11:00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的岗位职责情况以公函的形式统一报送我处206办公室(行政楼附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事求是,按时报送材料,以确保2016实验(工程)技术人员缺岗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曾文冰     联系电话:103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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