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安全  >  工作动态  >  正文

彭双阶副校长带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作者:    时间:2021-11-10 14:52    点击数: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11月9日上午,彭双阶副校长带队对物理学院、生科院、化学院的重点实验场所安全进行了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员一同参加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了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气体气瓶间、辐射实验室,化学学院危化品暂存室、危险废弃物暂存柜,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动物中心等重点实验场所。检查中,彭校长与实验室师生进行了亲切交流,他强调老师和学生们在开展科研教学工作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不仅是科研教学成果的保障,更是对生命财产的保护。


11CE3

(彭双阶副校长在物理学院气瓶间进行检查)

D346

(彭双阶副校长在物理学院核物理实验室进行检查)

25717

(彭双阶副校长在化学学院危化品暂存室进行检查)

2870A

(彭双阶副校长在化学学院危险废弃物暂存柜进行检查)

1EDE4

(彭双阶副校长在生命科学学院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进行检查)

F5D3

(彭双阶副校长在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动物中心进行检查)

 


    检查结束时,彭校长作了简短总结讲话,他指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首先,要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如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等;其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学院要担起主体责任,师生也要担起直接责任,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操作规范,导师要做好示范;再次,要想法设法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不定期组织安全排查、学院月月检查、实验室日日检查,检查出的除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是督促提醒师生增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上一篇: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下一篇:“实验室气体安全使用和管理” 专题培训会顺利举行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1313 传真:027-67861314 Copyright © 1998-2008 华中师范大学,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