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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6 09: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寒假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现就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寒假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各单位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的认识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2.请检查人员利用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学院检查功能,针对系统中的13个方面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系统用一卡通账号登录。手机端:学校企业微信中搜索实验室安全检查;电脑端地址:https://labsafety.ccnu.edu.cn

3.请各单位于119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由系统导出),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在系统上提交学校审核。学校将在122组织专家组抽查相关实验场所安全,重点复核前期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须做好留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单位各类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按《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处置,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实行封闭管理(应贴上封条!)。

2.涉及危险化学品、致病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压力容器、气体安全等场所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各实验室要及时将废液分类收集于专用的废液回收桶并贴上标签送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柜集中定点存放,学校将在春节前集中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3.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导师做好留校学生的科研项目风险、实验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运行中的实验仪器、实验装置等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安排实验,如果确有需要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单位申报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联系人:常傲 赵宗顺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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