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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28 11:13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在开展今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月的基础上,务必在国庆节放假期间做好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各类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按《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处置。涉及危险化学品、致病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压力容器、气体安全等场所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

   2.各单位须做好留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实行封闭管理。

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运行中的实验仪器、实验装置等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安排实验,如果确有需要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单位申报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各单位须根据《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环境卫生及消杀通风工作。(详见http://www.ccnu.edu.cn/info/1075/34060.htm

4.请各单位在9月30日前组织完成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填写9月份《华中师范大学学部(院)实验室安全月度检查情况报送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常傲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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