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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8-26 15:28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和新学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要求

各单位、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担当起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讲话、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人,要贯彻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强化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

二、 认真组织秋季开学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单位在开学初,认真开展一次细致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1.检查形式: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1) 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学校根据自查情况再组织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检查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所有内容。特别注意:

1)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送风系统的消毒、抽风系统的检测,确保开学后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2)检查水、电、气,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气体钢瓶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安全。

3)做好洗眼器及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并检查有效性,确保各种应急设施正常使用。

4)做好危险化学品规范采购、领用、存储,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

5)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与标准,健全生物安全制度,按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生物实验安全等级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实验动物的合规性和硬件条件(包括设施、设备、防护器具)安全进行全面清查(不得使用野生动物和其他未经动物检疫部门出具证明的实验动物开展教学和科研实验)。

6)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师生开展实验时的防控措施和预案。防控措施和预案要符合专业特点,及时完善更新其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应对突发状况。

3.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202092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和检查完汇总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三、严格实验室开放流程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在完成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后,无较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根据科研任务、教学计划需要进行实验室开放申请。

1.具体流程:由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联合审批,对防疫防控安全负责,并报科技处(社科处)、本科生院审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实验室开放申请表见附件3

2.实验室开放疫情防控要求:各实验室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通风换气、喷洒消毒,及时清洗实验用品,危险物品合理存放。按要求落实相关师生体温检测,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等;实验室分区使用,人员之间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四、继续做好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

为做好2020年实验室安全白皮书工作,请各单位继续摸排各单位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公共测试平台等)安全基本情况,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和导致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请各单位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信息表》(附件4)开展实验室安全信息排查工作,930前完成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填报工作。

五、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定期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进行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9月中旬-11月中旬集中开展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符合本专业实验室安全要求、特点和标准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利用已有或新建微信版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展(新建微信版展板须集中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将获得适当经费支持)、实验室安全教育课、专家讲座等。相关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如紧急疏散逃生、危化品泄露演练。

2.学习教育主要内容:华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公众号(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可进入)中的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国家政策法规与安全标准、各单位编写的《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2017)》等。

3.安全教育对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的前提和基础,凡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象,应当依法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义务,积极参加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

4.安全教育考试对象: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是落实实验室准入制的重要体现,凡新进入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属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对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

5.考试组织:新进人员进入哪个实验室,应由哪个实验室或实验室所属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并及时组织考试和成绩汇总上报工作等。各单位结合实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考试题目由华大实验室安全教育习题库中必选题和自选题组成,各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编写考题导入到习题库纳入考试内容。同时,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单位须将危险化学品全流程闭环管理纳入研究生准入考试的考查内容(参考学校2019年危险化学品台账的管理内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将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内所有危化品清单及闭环管理填写流程告知传授给新进人员。

6.活动方案及预算: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时间为9月中旬-11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将具体详细的活动方案及相应的经费预算于922前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设处将给予以下几个方面的经费支持:开展疏散逃生、危化品泄露等应急演练活动;编写本专业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题、实验过程安全指导的手册、仪器设备完好性管理指导手册等;线上安全警示教育的展板、海报、微信推文、小程序等活动进行实验室安全宣传(须转载到华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公众号上)。

7.活动总结: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20日前,将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参加活动的新进人员名单、实验室安全考试题目、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应急演练活动的文字图片素材,线上安全教育活动网络链接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常傲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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