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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04 16:5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校暑期实验室(包含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以下同)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暑期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各单位必须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内容:《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一)中所有内容,重点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安全和安全标识等。

3.检查形式: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逐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于7月19日组织专家组现场抽查,重点检查6月25日教育部专家组现场安全检查反馈的各项隐患的整改情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7月12日前,将本次安全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二),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类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2.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等单位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单位,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实验材料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附件一: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格式.docx


联系人:常傲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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