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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简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16 11:07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的入库和年度预算,现启动拟申请2023年度该类项目简表填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请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中心整体建设和发展出发,以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按“有组织科研”模式,组织设计、物色遴选项目,并认真组织填报2023年度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简表(附件1)。

该类项目年度预算确定后,学校将正式启动项目申报工作,未填报本次备选项目简表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该类项目拟转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相对独立实体运行的科技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产生的科研成果(科研基地清单见附件2)。

3.该类项目必须以在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认定备案的实验教学中心为依托,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得到依托的实验教学中心的支持。鼓励科研基地和实验教学中心跨专业联合转化,合作申报。

4.项目申请人应为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同一年度同一教师,作为申请人申请和参加该类项目数限1项,作为参加者不超过2项。鼓励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

我处将对项目简表进行初筛,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不进入下一轮项目申报。

二、项目类型

1、实验教学项目。根据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需求,研究新增或更新实验教学项目,明确实验目的、实验要求、实验流程、实验评价方法等,形成实验指导书。

2、实验教学资源。根据科研成果和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要求,研究开发实验教学资源(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如实验教学工具、课件、教材、音视频、软件等。

3、自制实验设备与软件。根据科研成果自行设计、开发、改造、加工(或委托)制造面向实验教学的仪器设备和软件。

三、对于2021、2022年在专业主干实验教学课程中应用效果良好,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的研究项目,可继续申报2023年度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注意:项目负责人须先按本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简表)。

四、项目申请人应认真理解本类项目设置定位。本类项目立项的关键是阐述清楚已有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生实验教学内容的目的、意义,为什么“转化”和“转化”什么,以及转化后的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项目验收时的主要依据)。具体请学习参照附件3案例视频。

五、请各学院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同意推荐的备选项目简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06室),并将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tinaliu@mail.ccnu.edu.cn

联系人:刘婷婷      梅伏生

话:67862209             6786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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