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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10 11:4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管理要求,现拟对2021年度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对2020年度项目成果应用于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项目验收

1.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一份(见附件1),并请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项目研究形成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等须提交word电子版。

2.涉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的项目,形成的资源须提交我处,集成进学校平台。

3.项目验收采取审核结题报告、答辩汇报会(含成果展示,每项目汇报10分钟,答辩10分钟)等形式,答辩汇报会除主持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或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外至少有3名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实验教师作为专家。请各单位根据实情尽早与我处商定会议时间(应在202112月完成)。

请项目负责人观看、学习我处以2017年典型项目为案例录制的简介视频(见附件2),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2021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3。

二、2020年度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复核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表(见附件4),并请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2.对于研究成果在专业主干实验教学课程中应用效果良好,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的研究项目,经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书面推荐可继续申报2022年度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3.对于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视为复核不通过,并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资格。

2020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5。

三、2020、2021年项目总结

1.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将2020年项目复核结论、2021年项目验收结论(以清单形式),以及从本类项目推动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中心建设与发展方面,以案例式、具体化撰写本中心承担的2020、2021年项目总结,字数1000字以内。

2.项目总结将与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批准情况挂钩。

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年11月26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tinaliu@mail.ccnu.edu.cn。

联系人:刘婷婷 梅伏生

话:67862209     6786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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