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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和校级实验室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2 09:4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际,现将我校有关实验室研究项目推荐、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采取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实验室研究项目”)推荐和校级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二合为一”的模式,即经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推荐的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校级实验室研究项目,同时择优确定学校推荐的省级实验室研究项目。省级、校级研究项目均填写《湖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1)》(见附件)

二、实验室研究项目仅限在职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鼓励管理人员申报和合作研究。

1、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应调动广大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研究的积极性,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荐,每个单位(实验教学中心)限报1项,若在职从事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的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总数达到10人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可申报2项;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负责人)。同一年度同一人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此类项目申报。

2、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岗位至少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研究水平、且在实验室管理、实验技术、实验教学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可放宽至中级职称。

3、未按要求结题验收的此类项目的负责人和参加者,不能作为负责人和参加者申请新的项目。

三、项目选题应符合以下指南要求,从实际出发,自行设计和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项目名称。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项目负责人岗位实际,避免研究内容与工作、研究经历不符;涉及某专业实验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方案及规划等应由单位承担的研究内容不应由一般岗位工作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重点研究实验室工作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证研究。

1.实验室(实训)建设与管理

1.1高校实验室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研究

1.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绩效评价研究

1.3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管理机制体制研究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2.1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及绩效管理研究

2.2高校自制类设备管理研究

2.3高校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3、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

3.1高校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3.2高校实验室安全物防、技防设施应用与研究

3.3实验楼房设计与使用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4、实验室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5、实验教学改革研究(限从事或辅助实验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教师应积极向本科生院提出类似项目的申请)

四、各单位遴选、同意推荐的项目首先作为实验教学中心2021年自主开展的研究项目立项,若获批省级、校级研究项目的由省实验室研究会、学校进行项目管理和结题验收,未获批省级、校级研究项目的由各实验教学中心进行项目管理和结题验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立项之日起1年。

五、请各单位(实验教学中心)于2021年9月1日前,将经遴选、同意推荐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以公函的形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推荐2项的,要明确排序),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邮箱jjzhao@mail.ccnu.edu.cn,过时不候。

联系人:赵娟娟    电话:13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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