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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7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19 08:37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70号)文件要求,为促进我校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现请各中心撰写并提交2017年度年度考核报告。

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是五年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示范中心提交的数据将会被提取进入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数据库),请各级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不按要求提交年度考核报告的,将取消该中心下年度使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行经费,并对该中心申报的中央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类项目在评审排序时同等条件下往后排。

请各国家级中心撰写2017年年度报告(附件1)并填写2016年、2017年数据统计表(附件2),省级中心、校级中心分别按附件3、附件4格式撰写2017年年度报告,并于201815日前将纸质版一份报我处,电子版发至邮箱:huangtao@mail.ccnu.edu.cn

其他要求:1、对外公开。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2018131日前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年度报告是示范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进行宣传,也可以简报形式通过我处报教育主管部门。

联系人:黄涛1312  梅伏生1311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xlsx

 附件3: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附件4: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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