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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湖综合楼实验室内部设计、装修等相关事项要求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24 11:12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南湖综合楼实验室内部设计、装修工作,按照校领导相关指示精神,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性要求。各学院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实验室功能、模块和布局,满足本专业实验教学的需求。

二、安全性要求。实验室设计时要满足相关专业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实验室安全需求,落实实验室安全所需配套设施及设备,并在装修施工时,同步施工到位。

三、时代性要求。实验室的设计、装修装修方案要体现先进性和时代性,充分考虑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的深度融合。

四、相对集中要求。各学院应在满足专业实验教学要求基础上,尽量按国家或省、校级实验示范中心为单元,集中联片建设实验室。相邻学院,应相互沟通,尽量保持相邻实验室功能相近。

五、开放性要求。实验室设计时,要考虑对学生充分开放,所有实验室原则上应接入学校实验室开放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软硬件要求可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接。

六、共享性要求。属学校公共平台的实验室,要充分考虑对外共享对实验室本身软硬件的要求。测算好服务于桂子山校区和南湖校区的学生人数,做好两个校区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安排。

七、集约化要求。对于公共、通用服务器、磁盘阵列及相关标准化机房等各学院可以共享的设备和设施,应主动征求信息化办意见,尽量统一配置。

八、统一性要求。各学院应明确各实验室定位、需求,在校内外调研和听取学院相关人员意见基础上,提出设计和装修方案及经费预算,在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协商后,尽量统一整栋楼的内部装修风格,方可正式施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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