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国家卓越教师培养建设(设备购置)项目推进工作会在科学会堂301会议室召开,纪委办公室、财务处、本科生院、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承担有采购任务的学院分管领导、采购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详细介绍了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撰写、合同订立验收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本科生院和科技处分别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角度,对设备使用预期绩效提出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对做好市场调研、意向公开、标书编制、采购参与和合同签订等招标关键环节提出要求;财务处从过紧日子的角度,要求学院规范执行预算,加强经费统筹和绩效评价。纪委办公室对参与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开展了廉洁提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张明生作总结讲话,强调学院在项目执行中,要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落实主体责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规范做好设备采购和管理,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对学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