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仪器设备科学配置、高效使用、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使用等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现面向各单位征集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等相关规定,能够科学公正和廉洁客观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设备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仪器设备及其开发原理、技术使用和运行管理。
(三)一般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完成相关咨询、论证和验收等工作。
二、专家职责与要求
1、参加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规划、论证、验收、考核、报废鉴定等事项的评审;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负责,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预。
2、参加咨询、评审等活动依据学校相关规定领取报酬。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等规定,抵制或依法检举评审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不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主动提出回避。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仪器设备管理需求及专家专业优势,确定推荐人选,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
2、学校审核。经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我校仪器设备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并推荐有意向的专家入库,同时,鼓励推荐仪器设备相关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进一步拓宽专家资源学缘结构。
2、参与我校各类仪器设备建设项目评审、论证、验收、处置等工作的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产生。
3、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专家库成员。
五、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将单位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inaliu@ccn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副楼306办公室)。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67862209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专家库专家推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