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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盘点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19-12-27 14:5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教财[2018]6号)、《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547号),以及《关于开展2019年全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我校部分二级单位的仪器设备进行了盘点清查。

一、设备盘点的主要做法

1.精心组织,全面动员

今年设备清查盘点工作相对较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了处长、分管副处长、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组成的工作专班,订出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有序推进核查盘点工作。

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小组,由一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抽调若干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承担本单位的资产盘点自查,以及核对填报各类资产明细信息表等工作。

由于学校机构大调整、人员大变动,今年的盘点工作难度比以往更大,4月份启动后,通过学校网站主页、工作QQ群下发通知,广泛宣传,随后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拟盘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了7场盘点工作布置会及动员会,通过电话、微信和多次现场办公对盘点单位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他们提高设备管理认识和设备管理专业水平,为设备自查打好良好的前期基础,以确保盘点工作顺利推进。

2.分工协作,扎实推进

设备盘点清查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齐心协力,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全面统筹,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加强指导,派出了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跟踪参与,各个二级单位坚持严格自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

每个单位自查大概都要经过多轮才能完成:第一轮的重点工作是单位管理员登录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整理本单位仪器设备清单账目;第二轮的重点工作是发动全体员工登录系统,认领并核查设备;第三轮的重点工作是单位管理员针对自查过程中有各种“问题”的设备再次清理检查,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方案。由于涉及人员调动、部门拆分、员工退休等各种原因,设备责任归属不清,造成清查过程相当困难,各个资产管理员通过多种方式排除重重障碍推进清查工作的全面按时完成。

3.因势利导,查漏补缺

考虑到各被盘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此次盘点核验工作没有安排实盘固定的时间段,被盘点单位只要自查完毕、准备充分,就可以直接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实地实物核验。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国资办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办公室、实验室、校园内分布有安全、消防设备的角落根据各单位自查的设备明细清单,按照“六个一致”(账、物、标签、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的要求,实施盘点核验工作,对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进行逐一清查;对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进行随机抽查。

设备处根据总体盘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与各设备管理员进行有效沟通,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提供帮助,实盘结束以后,将所有盘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客观评价和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各被盘点单位。

目前,各单位针对盘点核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正在进行全面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设备类资产也在按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维护、清理和更新。

二、设备盘点的基本情况

在盘点单位领导的重视、各单位设备管理员认真工作和老师们积极配合下,仪器设备盘点清查工作于12月初告一段落。按计划,今年拟盘17个单位。截止12月底,对17个单位均实施了盘点,其中14个单位完成了实盘工作;2个单位因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完成了自查工作;1个单位因办公场所大修,自行盘点完成,现场核查工作延后。

此次仪器设备盘点、抽查工作中,共清理、盘点了近三万台(套、件)仪器设备,其中详细核查了近三千台(套、件)设备,总价值超过三亿元。对仪器设备台件套相对较少的单位,抽查率较高,对个别单位的抽查达到百分之百。

在清查的仪器设备中,单价在十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323台(套、件),总价值114,209,405.81元,占有效使用的仪器设备总价值的39.59%;单价在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22,857台(套、件),总价值174,300,459.54元,占有效使用的仪器设备总价值的60.41%;因各种原因报废处置过程中的资产6,282台(套、件),总价值63,170,422.85元,占有效使用的仪器设备总价值的21.90%。

三、设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单位设备盘点工作情况参差不齐,在盘点核验工作过程中,大部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教职员工积极主动配合,资产管理人员执行力强,撰写盘点自查工作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资产配置和分布情况以及客观存在的问题。这里特别提出表扬的:信息化办公室是本次盘点单位中设备数量最多、涉及金额最大、设备存放地点最分散的部门,但却是第一个高质量完成实地核查的单位。这与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的高度配合密切相关。

但是通过这次盘点清查也发现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1.对设备管理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

个别部门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识不足,设备管理员经验不足,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执行力不强,有的甚至在日常设备管理过程中缺位。

2.报废留用设备后续管理问题

核查发现少数单位存在设备“报废留用”问题,即设备因超过使用年限已作报废程序处理,但仍还在使用。由于“报废留用”已作下账的账务处理,实际还在正常使用,又缺乏“留用”的规范手续和管理程序,造成盘盈假象,脱离资产监管轨道,也给正常的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或难度。建议使用单位今后对超过使用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不宜进行报废处置;如果履行了报废程序,则不再进行留用。

3.标签管理混乱与特殊困难

除少数单位设备标签张贴齐全、规范有序外,大部分单位设备标签管理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有:一是“张冠李戴”,张贴错误,标签与实物不符。二是部分设备“应贴而未贴”。三是特殊设备或特殊地点存放的设备标签未贴或缺失,如室外高空区域(如摄像头等)、小型精密设备,酸腐化学品容器、高温仪器设备标签易脱落或难以粘牢。

4.可移动设备管理异动问题

因校内人员在不同单位进行岗位异动,加上去年校内机构改革,相关单位设备管理员和设备保管人,对可移动设备未能及时履行设备调拨手续,进行相应变动,致使若干设备脱离原单位的监管。

5.“挂靠设备”无人监管

由于部分科研机构(如科研中心)非独立二级单位,购置设备时挂靠相关学院或机关单位,有关监管职责不明,导致该类设备实际处于无监管状态。

6.个别单位未履行设备入库管理程序

核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少数设备在购置后,未按学校规定在设备管理部门核验、登记、入库,导致未纳入设备管理部门的正常监管和统计上报。发现有同一批购进的物品采取部分验收,而部分不验收的现象,未经验收的部分直接分发给个人,尤其是笔记本电脑、手机、硬盘、数码相机等物品,严重违犯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

7.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部分单位或部门对数码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硬盘等物品,缺乏领用手续,除个别单位多年后依旧保存其原始领用手续外,大多数单位或部门都没有留存其原始领用手续(领用人签字),此类设备脱离了正常有效监管。

仪器设备类资产作为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清查盘点的目的,是为了设备管理更加规范科学。通过对我校设备的清查盘点,对设备基本信息和使用状况有了明确的认识和掌握,为制定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各相关单位,应加强设备管理,提高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附件:2019年仪器设备清查情况一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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