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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2 17:2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精神,在学校2022年3月10日下发的《关于做好三、四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现就做好教育部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照新表格新要求,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教育部制定的《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跟以往相比,检查项目更加细化,要点更加具体严格。各单位要对照新表格新要求,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结合三月份安全自查情况,认真填报《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2),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于3月31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学校将在四月初,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复查。

二、根据新增的信息上报要求,如实填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汇总上报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请各单位对照要求,如实填报《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3),于3月31日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按照新的资料、档案要求,做好教育部现场检查的台账材料准备工作。

2022年5-6月,教育部将联合其他中央高校主管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各高校开展飞行检查。请各单位按照原通知要求,仔细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的各项条款要求做好迎检资料、台账准备工作,并于4月25日前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材料按照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专业安全、危险源清单等依次整理成盒,并建立档案目录及序号。

跟以往相比,特别注意《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要点,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1)有带文号的院系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通知或制度等明确其内容;(2)有带文号的院系文件明确由院系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设立分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安全助理,有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等代表参与;(3)有文件资料或网络档案证明实验室(研究所、中心、教研室及具体实验室等)有安全责任人与安全员;(4)院系有支出凭据证明有专款用于实验室安全工作;(5)制度文件应有院系正式发文,并及时修订更新;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6)对于有重要危险源的院系和专业,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

教育部到校现场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宗顺  常傲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详见:

    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22/03/16402393447215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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