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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四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10 09:19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22年2月25日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学季安全稳定方面的工作提示,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现将三、四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主要工作

1、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2、做好迎接2022年度教育部专家组入校检查的各项资料、台账准备工作。

3、落实《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1. 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检查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上涉及到本单位各实验场所的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和运行、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基本设施运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安全标识与安全文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放射源及放射装置管理、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隐患及压力容器排查与整改工作。重点关注历年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回头看”并举一反三,杜绝出现隐患经整治后又复发的情况。

检查要求: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组织人员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总结要求: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将检查情况结合三月份安全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于3月29日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做好迎接2022年度教育部专家组入校检查的各项资料、台账准备。

在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基础上,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做好5-6月份教育部专家来校现场检查的各项资料、台账准备工作。

相关资料、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日常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人员教育培训台账、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等。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将上述一套材料整理后于4月25日前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3. 落实《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于2021年12月制定并下发了《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附件3),方案中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承担的主要任务。现请各单位各部门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对照各自承担的任务,逐一检查落实情况,并逐条将已落实情况,或做法成效,或暂未落实但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等以自查表(附件4)形式于4月15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上级部门有新的通知精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将及时补发通知。

联系人:赵宗顺 常傲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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