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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5 11:5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拟转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主要研究方向产生的科研成果(即署名为本研究基地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项目必须以实验教学中心(名单见附件1)为依托,符合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教学改革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得到依托的实验教学中心的支持,能将项目安排到实际的实验教学中;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教学教师,优先支持一线有丰富实验教学经验的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促进实验教学的内容改革。同一年度同一教师,作为申请人申请和参加该类项目数限1项,作为参加者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请人在认真理解本类项目设置定位基础上,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2。本类项目申请的关键是阐述清楚已有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生实验教学内容的目的、意义,为什么“转化”和“转化”什么,以及转化后的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项目验收时的主要依据)。

三、此次申报的项目须是2022年底提交了《2023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简表》的项目对于承担了2021年项目,但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复核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资格。

四、此类“转化”项目属“短评快”类项目,研究期限截止2023年11月底,经费每项限额2万元。项目经费使用遵守《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熔断机制”,但考虑到本项目系成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经费主要用于“转化”所需的材料、测试和数据采集上。

五、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推荐排序会,根据中心、专业整体的实验教学改革、发展,“有组织科研”,推荐项目,并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同意推荐并明确排序的申请项目清单和申请书一份,以公函的形式(含推荐排序会的时间、地点、专家、形式、每个项目推荐理由等)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06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邮箱tinaliu@mail.ccnu.edu.cn。过时不候。

联系人:刘婷婷67862209  梅伏生67861311

附件1:自然科学研究基地和实验教学中心名单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申请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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