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财务预算的要求,依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行政办公设备配置计划,提高预算采购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提升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现就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着“合理配置、物尽其用”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经费预算,提出配置计划;设备配置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合理、共享共用的原则,新增配置要与存量和单位人员编制数量挂钩;严格控制和执行行政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置。
二、各单位请及时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OA),点击综合事务版块,找到办公设备配置申请,对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华中师范大学行政办公设备配置申请表》填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详情见附件1,如有疑问请致电67867145,联系人吴老师。)
三、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依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2)执行,专业办公设备配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议讨论决定。
四、经审核通过的配置申请,请各单位及时交到学校财务处作为2023年度本单位编制办公设备预算的依据。
五、若逾期提交,我处不再受理相关行政办公配置申请。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