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就近两周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提醒如下:
一、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月度实验安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人员分类培训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1、完成并报送本单位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及相应的经费预算;
2、9月29日前,开展迎国庆实验室安全检查,同时利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分级分类”功能开展各实验室房间危险源全面排查更新判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的专项活动;
3、力争完成新进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导师带领学生熟悉实验室危险源及相关防护措施等。
二、认真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安排。
1、各单位各类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按《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处置,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涉及危险化学品、致病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压力容器、气体安全等场所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
2、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各单位须做好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导师做好学生的科研项目风险、实验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
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安排实验,如果确有需要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向单位申报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