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现就九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提醒如下:
一、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月度实验安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人员分类培训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重点是尽早完成新进研究生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核,导师带领学生熟悉实验室危险源、明确实验安全等级及相关防护措施。
二、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中秋节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中秋节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
1、各单位各类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按《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处置,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涉及危险化学品、致病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压力容器、气体安全等场所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安全。
2、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各单位须做好假期开展实验活动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导师做好学生的科研项目风险、实验操作注意事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
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运行中的实验仪器、实验装置等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安排实验,如果确有需要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单位申报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