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今年的安全教育月活动时间已过半,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就10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提醒如下:
1.以检查促教育,请各单位扎实抓好月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在10月31日前开展10月份安全检查,并开展消防设备、灭火器、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紧急照明灯的清理检查、更新补充专项活动。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10月份学院月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填报导出)及专项检查活动专题总结报告,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设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消防器材的更新,请及时与学校保卫处联系。
2.以活动促教育,请各单位继续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提醒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知》明确的由研究生导师、实验教学教师指导、带领的相关活动的开展,促进实验室安全工作“最后一公里”的畅通。
3.以培训促教育,请各单位扎实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督促本单位新进人员,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读学生,在职领导干部、学工干部、管理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考核。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