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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4-23 11:00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现就做好“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请各单位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把隐患当作事故看待”的认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人员“五一”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请检查人员利用“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学院检查”功能,针对系统中的13个方面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系统用一卡通账号登录。手机端:学校企业微信中搜索实验室安全检查;电脑端地址:https://labsafety.ccnu.edu.cn

3.请各单位于427日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由系统导出),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在系统上提交学校审核。

4.学校将在428日组织专家组抽查相关实验场所安全,重点复核本学期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二、“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类实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按《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响应流程》处置,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2.各单位须做好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合理储存实验材料,实行封闭管理。

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负责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则上晚上10点后不开展实验,如果确有需要晚上10点后开展实验的,必须获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向单位报备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3.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及消杀通风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致病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大型仪器、压力容器、气体安全等场所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妥善管理,确保安全。

 

联系人:常傲  赵宗顺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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