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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7 14:5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近期,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下发《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其中指出“教育部开展‘高校实验室专项行动’以来,各高校普遍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但在调研中发现,仍有个别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存在漏洞,落实专项行动不到位,未将专项行动要求宣贯到每一位师生,未严格做好危化品管控,致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甚至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就近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行动要求,扎实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1.1 各单位要在前段落实学校统一布置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针对实验室安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督导,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入脑入心。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规范,切实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对其进行指导。

1.2各单位近期提交的落实学校统一布置的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了一一审核,其中被指出有关工作存在落实不够细致、不够深入甚至停留在纸面上的落实等问题的单位,相关单位一定重视并及时整改,将整改情况随上述1.1条落实情况于5月5日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1.3 各单位要将落实学校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整理成台账,作为接受2022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入校检查的台账之一。同时,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汇总整理学校层面的落实专项行动台账。

1.4学校将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倒查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二、迅速对重点场所加强排查整改。

对涉及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危化品的重点场所,相关单位要进行“全过程、全要素、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排查和整改情况,相关单位要在五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总结报告中专门阐述。

 

联系人:赵宗顺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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