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的精神,教育部将在各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抽选入校现场检查,原则上在校工作1天,9月30日前完成首批高校的检查工作。专家组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具体检查要点见《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年版)》<见附件1>)。
基于此,请我校16个建有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2)在2019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9月25日前),结合原定活动,做好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准备教育部专家组入校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二、 检查方式:
请各单位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年版)》(见附件1)进行自查,发现问题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并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格式参考附件1中各项内容)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学校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安全教育月的相关活动决定重点抽查部位。
三、做好专家组入校检查的相关文档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做好专家组入校检查的相关文档准备工作,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1)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参考附件1检查要点中第三部分中所列20项规章制度,完全与本实验室无关的内容的规章制度除外);(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含在上述1款有关规章制度中的可不重复提供);(3)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监管情况;(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单;(5)近几年实验室准入考试成绩单、责任状等;(6)实验室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记录等文档。请各单位将上述文档整理成套后于9月25日前送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
联系人:常傲 7912
附件1: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pdf
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