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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供应商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1-25 09:23    点击数:

  

 

各试剂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试剂采购、贮存、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开发了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该平台于201712月开始在部分学院进行了使用培训和试运行,具备了面向全校启用的条件,学校拟于201831日正式全面使用“华中师范大学试剂管理平台”。为进一步满足师生使用需要,现对入驻平台销售化学、生物相关试剂的供应商进行增补遴选。

请有意愿为华中师范大学提供试剂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于201831日至330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邮寄或送到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306室,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06室,邮编430079,收件人杨颖;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ab@mail.ccnu.edu.cn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授权、品牌授权等);

四、加盖公章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凡涉及危险化学试剂的,必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加盖公章的易制毒备案证明复印件(凡涉及易制毒产品销售的,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易制毒备案证明)

六、加盖公章的剧毒备案证明复印件(凡涉及剧毒试剂的,必须提供剧毒经营许可证);

七、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函(附件1);

八、加盖公章的试剂管理平台安全运维承诺书(附件2);

九、试剂商推荐表(附件3);

十、公司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为供应商评估指标,请如实填写。请把公司基本信息填入如下地址,每家公司限提交一次,请仔细填写。(地址:http://fangyuanshangqi.mikecrm.com/zQTNasv,并加入供货商交流QQ群:467849355

 

如有问题请联系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145

 附件1供应商诚信承诺函.docx

 附件2试剂管理平台安全运维承诺书.docx

 附件3试剂供应商推荐信.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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