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五一”将至,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中心、所)在“五一”节放假前必须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开展节前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在节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具体要求
1) 检查形式:各单位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书面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 检查内容:实验室环境安全与卫生,消防、通风、应急设施安全,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仪器设备安全,个人防护与其它安全等。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监管过程和台账环节进行重点摸排。
3) 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和《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各单位各类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员,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联系人:赵娟娟
联系方式:678613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