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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6 10:43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现就我校加强暑期实验室(包含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等,以下同)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暑期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检查范围、内容

1)检查范围: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场所。

2)检查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中所有内容,重点是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安全和安全标识等。

2、检查方式、时间

1)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

自查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对照《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逐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措施。

抽查工作由学校安全检查专家组对校内重点单位(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其他单位随机抽查。

2)检查时间

单位自查时间:76日-11

学校抽查时间:712日-13

3、请各单位于711日前将自查报告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布置落实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措施或需学校解决的问题。

另外,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环学院、纳米科技研究院、硅像素实验室等涉及气体钢瓶使用的单位及实验室自查报告中需包含气体钢瓶的检查情况、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措施等。

4、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http://www.ccnu.edu.cn/info/1075/25439.htm要求,做好实验室消防等相关安全工作。

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等单位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重点单位,要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装置、实验材料的管理,按五双四无一保要求,确保安全。

2.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开放运行的,必须由实验室提出申请,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

3.各单位做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联系人:赵娟娟、常傲

联系方式:67861312、6786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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