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管理要求,现拟对2017年度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对2016年度项目成果应用于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项目验收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一份(见附件1),由相关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项目研究形成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等须提交电子版。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uangtao@mail.ccnu.edu.cn。
2.涉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的项目,形成的资源须集成进学校平台(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vlab.ccnu.edu.cn)。
3.项目组须加快项目经费执行进度,项目验收前报账经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70%,项目验收通过后可报销剩余额度。
4.项目验收将采取审核结题报告、PPT汇报(8分钟汇报时间)、成果演示、现场答辩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在各相关学院分批开展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6年度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复核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表(见附件2),由相关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uangtao@mail.ccnu.edu.cn。
2.对于研究成果在专业主干实验教学课程中应用效果良好,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的研究项目,可继续申报2018年度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3.对于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视为复核不通过,并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资格。
联系人:黄 涛 梅伏生
电 话:67861312 67861311
附件1:2017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2016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应用情况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