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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24 10:5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财务处《关于申报2026年其他服务性收费立项与标准的通知》,现开展2026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申报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应开放共享的教学科研仪器必须报送,同时鼓励10-40万仪器设备积极参与开放共享并制定收费标准。

(一)新增开放共享仪器设备须制定收费标准并报送。2025年建账入库单价40万元及以上仪器明细详见附件1

(二)调整已备案收费标准须重新报送。学校已备案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

(三)无需调整的收费标准不用报送,须提供收费项目和标准无变化的书面说明。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调整或制定收费标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遵循“成本补偿、非盈利”原则,在调研校内及三家以上校外单位同类设备的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成本测算和同业对比后确定每台仪器设备收费标准。

在线监测仪器、不具备独立功能的配件、涉密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大型仪器设备无法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附件3)。

(二)单位审核收费标准。各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须经专家组论证,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填写《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报告》(附件4)。

(三)学校审核收费标准并备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查材料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后,报财务处审定。财务处审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后,各单位进行公示后实施。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429日前将附件3、附件4、收费项目和标准无变化的书面说明材料汇齐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 tinaliu@ccn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XX 单位-2026 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申报” 。

四、联系方式

行政楼附楼306室 刘婷婷,联系电话:67862209

附件:

1.2025年建账入库单价40万元及以上仪器

2.学校已备案2025年大型仪器服务收费立项与标准核定表

3.大型仪器设备不开放共享申请表

4.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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