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行字〔2022〕28号)中岗位聘用工作的总体安排,请实验(工程)技术人员相关材料经各单位初审后,送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查。为规范、高效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入口:http://hrs.ccnu.edu.cn),于2022年6月8日前完成个人申报。
2.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前,在“学校人事综合管理平台”(入口http://218.199.196.166:7001)上完成初审工作。2022年7月8日前,将人事平台上提交成功并且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支撑材料,以单位公函的形式统一报我处行政楼附楼314办公室。
3.报送我处的材料除从“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的表格、支持材料外,还应实事求是根据其申请岗位填写提交相对应的《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学校未下达本系列2021年正高级缺岗数)。并将统计表电子版材料发至zwb@mail.ccnu.edu.cn,同时抄送zzs@ccnu.edu.cn,发送时请标注:单位+姓名+申请岗位。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请按照填表顺序装订成册.请确保《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上填写的内容与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打印的表格上填写的内容一致。
4.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严格按《华中师范大学思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华师行字【2016】193号)中附件5、10有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审查,请各申报人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并如实填写个人符合条件的材料,各单位按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初审。
凡2020年缺岗聘用的申报材料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已告知本人和所在单位),若其2021年缺岗聘用的申报材料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查依然不符合条件,则取消其参加2022年缺岗聘用资格一次(无论届时其是否达到相关聘用条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提交材料以确保2021年度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曾文冰 1030 赵宗顺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