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校实验(工程)技术人员2017年招聘工作,经应聘者报名、各用人单位资格审查、人事处复核、人事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组织考核等程序后,已基本结束,但尚有若干单位没有完成2017年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未完成实验技术人员招聘计划的单位,仍旧按照学校条件继续开展宣传招聘工作。人事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在6月下旬再次集中组织一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2017年招聘计划未完成数和招聘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征集应聘者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6月18日。所有应聘者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18.199.196.166/ppygzz/control/ppzplogin)报名并提交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和复核:各有关单位通过“招聘系统”流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提交二级单位初审合格报告,报送人事处复核。在第一轮招聘中未通过招聘考核的人员,不能再次申请同一岗位。
3.初试:同一岗位通过复核的应聘者多于3人的,各用人单位可采取专业笔试、专业操作等方式,择优推荐3人参加面试,即按1:3的比例择优进入复试。
4.复试:复试由人事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同一岗位参加复试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复试有应聘者陈述和专家提问环节。
5.审批聘用:拟聘用者体检合格后报学校审批,批准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进校手续。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人事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