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人事处聘期考核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实验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聘期合同在2017年9月30日前后受聘期满的实验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也就是合同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考核内容
1. 聘期考核以聘用合同、岗位基本职责、聘期考核条件为依据,以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受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2. 聘期考核岗位基本职责
实验技术人员:(1)担任或协助实验教学工作;(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3)实验室建设、开放工作;(4)实验室仪器设备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5)仪器设备对外开放服务工作;(6)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7)开展与岗位工作相关的研究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工程建设与管理、科研及技术开发,或解决关键性工程技术等工作。
3. 此次聘期考核的工作业绩和教学科研成果的起止日期为:聘用合同受聘之日至合同到期日。
三、考核程序及安排
1. 各用人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6室。材料主要有:1)各用人单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2)被考核人员的聘期考核综合表(须用A4纸正反打印),3)受聘合同复印件,4)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成果原件。
2. 学校实验工程技术系列聘期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用人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三天。
联系人:曾文冰 电话:67861030
附件7:实验(工程)技术人员聘期考核综合表.doc
附件15: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工程)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成果汇总表.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备注:相关表格见附件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