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今年的安全教育月活动时间已过半,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就10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提醒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院、实验室、实验室师生三级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尤其是“最后一公里”责任,强化追责问责,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重视实验室安全经常性教育。做好教学科研实验活动安全指导,强化实验室风险辨识能力,增强师生实验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3.关注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管理。对危化品、特种设备、非标自制设备等落实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规范管理,对I级、II级实验室重点监控。
4.熟悉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确保快速稳妥处置,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
1.请各单位在10月27日前开展十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同时结合实验室新增、改建、扩建情况开展各类标识标签、房间值日表、全部实验室房间安全信息牌的清理检查、更新补充专项活动;特别关注大型仪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标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辐射场所及装置标识、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证明(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辐射装置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考核证明等)。
2.请各单位结合本月专项检查内容,组织研究生新生参与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安全标识标牌的维护与更新,知晓安全检查与值日值班制度,签订安全承诺书。
3.请各单位抓紧完成“各学院安全员要针对本单位研究生新生开展实验室基础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活动,并督促研究生导师、承担本科实验教学的教师对进入本实验室的新进人员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
4.请个别尚未完成新进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单位,尽快查漏补缺,确保各类新进人员参加并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请各单位在研究生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结束后,及时审核《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登记表》,统计考试通过人员信息,未通过者,应要求其重新学习、考试。
三、请各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10月份学院月度实验室安全检查报告(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填报导出)及专项检查活动专题总结报告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设处(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