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上级部门有关通知、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现就本月底前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做以下提醒:
一、做好教育部实验室安全专家入校开展调研工作
接教育部通知,11月28日上午,教育部实验室安全专家入校调研。
1、请各单位根据上半年相关工作的部署,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台账工作;
2、请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和管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教育部、学校、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科研项目风险评估等方面管理政策、办法、措施,实验室安全教育课程设置,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做好参与调研座谈会准备;
3、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实验室房间接受检查准备(具体房间专家入校后现场抽取,重点是I、II安全等级房间)
二、做好十一月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请各单位利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
2、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实训场所)内是否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大量使用危险气体且无气体浓度报警措施或通风设施不合格;是否超规使用危险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的”;
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完成消防设备、灭火器、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紧急照明灯的清理检查、更新补充专项活动;
请各学院于11月28日前,将上述检查报告(可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填报导出,但第2、3项检查情况,单列段落总结或回答)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设处。
4、学校于11月29日组织专家检查。
三、做好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工作
1、请各单位对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时查缺补漏,严格落实各项活动,11月28日前将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模版见《通知》附件)、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特别注意必须完成活动中导师和研究生参与相应活动名单)、各类人员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结果、应急演练活动的文字图片素材,线上安全教育活动网络链接、符合经费支持的活动费用单据凭证提交至实设处。
2、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新进人员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活动教育月结束后,凡应参加而未通过准入考试的人员,将不能在我校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和大仪开放共享管理系统上预约使用(一卡通受限)。请各单位继续督促本单位新进人员、在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在读学生,在职领导干部、学工干部、管理人员利用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分别参加相应的培训获取培训时效证明。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