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验室安全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学校实验室春季开学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1 17:0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新学期即将开始,师生将陆续进入实验室,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春季开学相关工作的提示》,请各单位在寒假前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继续按照2024年1月16日《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醒督促在实验室师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

1、检查形式:各单位组织人员利用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学院检查”功能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系统用一卡通账号登录。手机端:学校企业微信中搜索实验室安全检查;电脑端地址:https://labsafety.ccnu.edu.cn

2、检查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全部检查项目共13类。由于相关实验室较长时间没开放运行,请特别注意:

1)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对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包括送风系统的消毒、抽风系统的检测,确保开学后实验室的环境安全。

2)检查水、电、气,做好实验仪器的调试、运行和维护工作,加强气体钢瓶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安全。

3)做好洗眼器及喷淋装置的调试维护,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并检查有效性,确保各种应急设施正常使用。

4)做好危险化学品规范采购、领用、存储,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转移和处置。

5)做好射线装置及放射源、特种设备、压力设备、大型仪器的安全管理。

3、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2月26日前,将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由系统导出),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在系统上提交学校审核。

三、学校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再组织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常傲 赵宗顺  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1日

上一篇:关于3月份实验室安全主要工作的提醒
下一篇: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1313 传真:027-67861314 Copyright © 1998-2008 华中师范大学,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