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开展2018年9-10月实验室安全教育活动月的基础上,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学院(中心、所)务必在国庆节放假期间做好安全值班工作。
各单位各类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员,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记录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实行封闭管理。确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出申请,报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审批,并报各实验楼值班室备案。涉及到危险性的实验活动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才能进行,且实验活动中必须有人值守,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联系人:常傲 678679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