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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9 15:0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管理要求,现拟对2024年度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对2023年度项目成果应用于教学的实际情况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项目验收

1.请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一份(见附件1),并请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签字盖章。项目形成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等只需提交word电子版。

2.涉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的项目,形成的资源须提交我处,集成进学校平台。

3.项目验收采取审核结题报告、答辩汇报会(含成果展示,每项目汇报10分钟,答辩10分钟)等形式,答辩汇报会除主持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或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外至少有3名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实验教师作为专家。请各单位根据实情尽早与我处商定会议时间(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4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2。

二、2023年度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复核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表(见附件3),并请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2.对于研究成果在专业主干实验教学课程中应用效果良好,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的研究项目,经所在实验教学中心主任书面推荐可继续申报2025年度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3.对于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视为复核不通过,并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资格。

2023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4。

三、材料提交

1.项目材料提交情况将与下一年度的项目申请、批准挂钩。

2.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将2023年项目复核结论、2024年项目验收结论(以清单形式),以及从本类项目推动中心实验教学改革,促进中心建设与发展方面,以案例式、具体化撰写本中心承担的2023、2024年项目总结,字数1000字以内。

3.2024年度项目验收、2023年度项目成果应用于教学实际情况复核相关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jzhao@ccnu.edu.cn

四、2024年开始试点的师范生中教实验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建设项目验收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娟娟    电话:67861312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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