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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部分设备购置类)2025-2027年三年滚动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01 10:27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部):

为做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以下简称“改善条件专项”)资金中设备购置类2025-2027年三年滚动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项目库的申报工作,应以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导向,实施以育人育才为核心的“学生-学术-学科”一体化战略,统筹规划“双一流”学科建设和“改善条件专项”等专项经费。“改善条件专项”设备购置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改善: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实验教学课程必需的基础设备;2)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必须达到的实验条件(师范类专业认证、教育教学评估等要求必须的达到的实验条件);3)本科公共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大学物理、计算机、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大学体育等及创新创业公共平台);4)申报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2.0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实验条件;5)满足国家特定培养任务(如优师计划等)需要达到的实验实践条件;6)其他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条件。

二、项目库原则上依托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认定备案的学校各级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为体现统筹规划、集中资金、重点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每个实验教学中心每年只申报一个项目。未成立实验教学中心的文科类专业所在学院可以依托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申报。

三、各学院(部)、各实验教学中心应根据实验教学总体规划和近几年实验教学的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规划2025-2027三年滚动项目库。

1、按照“近详远略”的原则,重点编制2025年项目申报书2025年项目来源如下:

1)已列入2024-2026年项目库中2025年、2026年的购置内容;

2)未列入2024-2026年项目库,但2025年急需购置的内容(充分的论证理由)。

2、在2025、2026年项目基础上,科学论证、分析提出2027年的建设需求,编制2027年项目申报书

四、各学院(部)要指导、支持实验教学中心,组织教师从设备的购置体现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课程体系和实验教学内容改革、促进教学与科研融合协同育人、有助于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技术等方面,按照整体性、系统性、共享性的理念,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申请。

特别注意,申请书中要阐述清楚:(1)“基本办学条件”--指要购置设备不是可有可无,原来没有时负面影响在哪;(2)“必须”--指支撑的实验学生不是可做可不做;(3)“更新”--原来的还能不能用;(4)“急需”--不是今年申报设备购置,等到明年下半年到位或后年到位都不着急;(5)“价格”--是针对具备实验需求的功能指标仪器调研出来的,有具体依据;(6)“规模化的数量”--一由同时上课最大学生数决定。

五、跨学院(部)的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由该中心及其依托的牵头学院(部)负责。各相关学院(部)应将购置内容、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等材料报至跨学院(部)的实验教学中心,依托的牵头学院(部)要支持、指导该中心组织相关学院(部)的专家按照上述要求对项目进行论证,项目须兼顾中心作为公共平台的建设需求和各相关专业实验教学的需求。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的设备购置内容为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安装安放仪器设备用实验台柜),及学校安排的除其他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之外的批量设备(如校医院设备)。其它设备的购置,请分别向学校其他归口管理部门如后勤保障部、信息化办、保卫处等提出申请。

根据财政部有关评审指导手册,设备购置类项目不支持或从严把握的内容为对于定制或委托第三方开发设计软件的项目从严把握。成套购置windows、office 等办公软件的不予支持。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低值存储设备不予支持。经营权不属于学校的体检中心的设备购置不予支持。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相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墨盒、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量杯、烧瓶等低值、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不予支持。

设备购置标准:设备购置应以满足教学、实验和科研基本需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

2、对于申请购置单台套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各学院(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特别提醒的是在评审中专家非常关注:论证报告中是否列举了至少三台套满足所需功能和主要技术参数的不同品牌型号的仪器设备,比较其性价比及已有用户(已购置、使用同类型仪器设备的高校、科研机构)的反映,并至少提供三家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单(应是对方正式提供的,不是申请人在网上下载、编制的。购置该仪器设备的申请经费不能比三家的报价都高或都低);对于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或申请购置进口仪器设备的须写明科学合理的理由。

对于涉及批量学生用台式电脑购置的在数量和价格上要有具体依据。拟购置电脑数量应与同时开展实验实训学生人数相对应,电脑的功能配置应与学生实验实训项目需求相对应,及由此调研的市场价格。

    各学院(部)在申请购置仪器设备时,要提前安排好仪器设备购置后的安放场所、操作维护人员,避免仪器设备购置后无法及时安装、使用。

3、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设备管理规定,申请购置的设备均为学校国有资产,学院(部)为设备管理单位并主体负责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申请本项目的负责人应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项目名称不应笼统写成“********实验室建设项目(**期)”,建议为:2025年度********实验室设备更新;2025年度********实验教学平台建设;2025年度********实验教学乐器及音响设备购置;2025年度********学生实习、实训场所设备购置等等。

  4、为加强资源共享,避免重复购置导致闲置和使用率不高。凡拟购置的设备(软件)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请先与相关单位联系洽谈,并随申报书附上相关单位提供的同意购置证明。1)涉及服务器的,与信息化办黄凯联系;2)涉及教学计算机的,与学校计算机中心刘明联系;3)涉及摄影、录制等的,与文科综合中心宁国勤联系;4)涉及大数据的,与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王胜明联系。

5、按照国家项目预算管理的规定,申请的项目批准后,执行购置的内容原则上是在申请并入库的购置内容中选取,请各学院(部)务必重视三年滚动项目库的申报工作。由于最终批准的经费额度往往要少于申请经费数,且学校统筹时可能会适当调整年度专项支持范围,各学院(部)在申请时要考虑购置内容的先后排序(既要坚持轻重缓急又要坚持教学优先),方便后续制定执行任务书时选取购置内容。

申报购置的内容,要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要统筹考虑学院(部)办学实际,整体规划,对于本单位准备在开学前校领导带队检查时,反映的且符合本项目支持范围的购置内容,要优先规划。

  6、学校将2025-2027年三年滚动项目库的申报工作与2023年项目的执行情况、2023年各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进展情况进行绩效挂钩。对于2023年项目执行不好或不按规定提交项目执行总结报告的、对于未按要求提交2023年度实验教学中心进展报告或不按要求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实验教学中心提交的项目申请,学校在对项目推荐排序时往后排或不推荐。

七、请各学院(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后,于2024年4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意见及填写好的2025、2027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1)、2025、2027年《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单台套在5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的《华中师范大学申请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送一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306室(电子文档传至tinaliu@c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八、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组织专家评审排序前,将对照相关要求逐一对项目进行初审,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请项目负责人给予配合。

 

联系人:刘婷婷    梅伏生   电 话:67862209  6786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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