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就召开2023年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各中心应于2023年上半年召开2023年度会议,请各中心于3月25日前将拟定的会议时间报我处,届时我处派人列席会议。
二、参会人员
1、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
2、学部(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示范中心负责人
3、示范中心实验教学教师代表
4、示范中心实验技术人员代表
三、会议内容
会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心主任汇报2022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发展情况;
2、中心主任汇报2022年度教指委会议及学校审查2021年度进展报告时指出的不足、问题、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3、教师代表发言(实验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教学经验交流等);
4、教指委委员审议,提出指导意见。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中心积极联系教指委委员协调好时间,尽量出席年度会议(原则上连续2次不出席教指委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2、请各中心按上述会议内容准备,在会前将会议议程、汇报PPT发至我处。
3、请各中心做好会议纪要(须包含专家对未来工作提出的建议)和会议宣传报道,会后将会议纪要发至我处,同时在学院网站、示范中心网站、我处网站等进行宣传。
4、若未按上述要求召开的教指委会议,学校预算的中心运行经费可不报销本次会议费用。
联系人:赵娟娟1312 梅伏生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