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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2 11:48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就召开2021年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各中心应于2021年上半年召开2021年度会议,请各中心于3月25日前将拟定的会议时间报我处,届时我处派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形式

根据情况,线上线下均可。

三、参会人员

各中心应尽早联系教指委委员,尽量确保所有委员全员参会。参会人员主要有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示范中心主任、副主任、相关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等。

三、会议内容

会议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听取并审议2020年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含2-3个代表学科专业特色、优势的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等方面案例。

2.听取并审议学校针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度报告审查中指出的不足和2020年度教指委会议上提出建议的整改情况。

3.听取2021年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建议。

4.可初步讨论下届教指委人选(教指委人选要求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各中心应在会议前将会议日程、议程安排发至我处。

2.各中心应做好会议纪要(须包含专家对未来工作提出的建议)和会议宣传报导,会后将会议纪要发至我处,同时在学院网站、示范中心网站、我处网站等进行宣传。

3.会议费用从2021年运行经费预算中列支。

联系人:赵娟娟1312   梅伏生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3月12日





附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要求

1、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应由校外专家担任。

2、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5-7位校内外优秀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人员不超过1/3。

3、1位专家至多同时担任3个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委员每届任期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原则上连续2次不出席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上届对本示范中心指导不力的专家不应续聘。

4、优先聘请曾任、现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及有丰富示范中心建设经验的专家;鼓励聘请学生实训实践对口的行业企业一线指导专家和外籍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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