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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验收及2018年度项目应用情况复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4 11:1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管理要求,现拟对2019年度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对2018年度项目成果应用于教学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验收

1.项目负责人须对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任务书,填写并提交结题报告一份(见附件1),由相关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项目研究形成的实验指导书、实验讲义等须提交word电子版。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tinaliu@mail.ccnu.edu.cn。

2.涉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的项目,形成的资源须提交我处,集成进学校平台。

3.项目验收将采取审核结题报告、PPT汇报(8分钟汇报时间)、成果演示、现场答辩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在各相关学院分批开展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观看、学习我处以2017年典型项目为案例录制的简介视频(见附件2),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2019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3。

二、2018年度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复核

1.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应用于实验教学情况表(见附件4),由相关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tinaliu@mail.ccnu.edu.cn。2018年度项目清单见附件5。

2.对于研究成果在专业主干实验教学课程中应用效果良好,根据实验教学需要有必要进一步拓展、深化的研究项目,可继续申报2020年度项目进行滚动支持(注意:须先按《关于填报2020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简表的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简表)。

3.对于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视为复核不通过,并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此类项目资格。

联系人:刘婷婷         梅伏生

电话:67862209         6786131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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