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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4 14:5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拟转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主要研究方向产生的科研成果(即署名为本研究基地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项目必须以实验教学中心为依托,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得到依托的实验教学中心(名单见附件1)的支持,能将项目安排到实际的实验教学中;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教学教师,鼓励科研成果主要完成人以申请人身份进行申请并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同一年度同一教师,作为申请人申请和参加该类项目数限1项,作为参加者不超过2项。

二、项目申请人在认真理解本类项目设置定位基础上,认真填写申请书(附件2)。本类项目申请的关键是阐述清楚已有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本科生实验教学内容的目的、意义,为什么“转化”和“转化”什么,以及转化后的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项目验收时的主要依据)。

为进一步帮助申请人对本类项目设置定位的理解,我处以2017年典型项目为案例录制了简介视频(附件3),请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前认真观看、学习。

三、此次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应来源于各学院提交的《2018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简表》(附件4)。对于承担了2016年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5),但未按时提交项目应用情况复核表,或项目成果未有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暂停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资格。

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材料费、测试费、数据采集费、差旅费、会议费、图书资料与出版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必须为项目研究产生的实际开支。考虑到本项目是成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属于短平快类项目,项目组须保证经费执行进度,在915日前执行率不低于60%1220日前执行完成,按时间节点实行经费清零。

五、各学院应组织召开项目推荐排序会,并邀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人员参加。

2018326日前,各学院集中将同意推荐并明确排序的申请项目清单和申请书一式两份,以公函的形式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附楼314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至邮箱huangtao@mail.ccnu.edu.cn,过时不候。

联系人:黄     梅伏生

话:67861312     67861311

 附件1:研究基地和实验教学中心名单.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简介视频.mp4

 附件4:2018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库.xls

 附件5:2016年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项目清单.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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