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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盘点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20-12-31 16:29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教财[2018]6号)、《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3】547号),以及《关于开展2020年全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继续对学校部分二级单位的仪器设备进行了盘点清查。

一、设备盘点的做法

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学校6月中旬教职工才正式上班,设备盘点工作不足4个月的时间(7月6日-8月26日为暑假),适逢南湖综合楼启用,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相继搬迁,牵扯办公地点变动的范围较大,被盘点单位的选择受到限制,加上2020年学校国资管理系统全面升级,系统一致处于调式状态,最关键是我处盘点工作人手严重不足,被盘点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生病、出差、异动频繁等,因此,此次设备盘点工作阻力巨大,困难重重。

为了坚持设备盘点工作的持续性,将设备盘点进行到底,我处举全处之力、团结协作,反复斟酌、精心策划:

1.首先确定出拟盘点10个单位的名单: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本科生院、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学报编辑部、新闻传播学院、社会学院、法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

2.其次制订出了详尽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9月29日通过处内网站主页、工作QQ群等发布盘点通知,10月5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2020年全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盘点工作部署及培训会,10月份各二级单位自查,11月份学校进行设备盘点实地核验,12月学校对设备核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公示。

3.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指导各单位盘点及早步入正轨,在发布通知的同时提供了《仪器设备清单》的模板,将设备按照价值:大仪设备、普通设备,按照状态:正常使用、正在处置,进行分类汇总,促使设备的盘点工作在有限的时间内更有针对性、目标性,并且提供《盘亏设备清单》、《盘盈设备清单》,将问题呈现简单化,便于统一集中处理,以确保核查盘点工作有序、紧凑进行。

4.对于不能现场查看的设备,采用拍照、使用人或领用人签字确认等方式进行。


二、设备盘点的概况

原计划拟盘点单位10个,完成实盘单位9个,社会学院因为整体搬迁盘点工作延期。工作安排进程如下表:

我处工作人员深入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报告厅、教室、仓库等各类场所,根据各单位自查的设备明细清单,按照“六个一致”(账、物、标签、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的要求,实施盘点核验工作。对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的17台仪器设备均进行了实地核验(新闻学院的“互联网舆情管理系统”因服务器问题没能察看,本科生院的“远程互动管理系统”无法察看,本科生院的“华中师范大学全校教学基本数据库平台”经过核实已经停用);对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进行随机盘查,盘查率超过52%。

学报编辑部在设备管理老师身体抱恙的情况下,坚持完成了此次盘点任务;法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克服了办公用房调整的困难,自查工作准备充分、核对细致,对设备问题的反映也比较客观;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在自查阶段就同我处工作人员密切沟通与交流,除了模拟联合国实验室因为正在装修,其中的394台设备无法查看,对其它576台设备的盘点比例超过90%;新闻传播学院因搬迁在即,公共设备盘点受到影响,但也顺利完成。

借盘点契机,协助完成了对中国农村研究院同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之间历史遗留设备的厘清和调拨;指导完成了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同本科生院设备的梳理和交接。


三、设备盘点存在的问题

1.有账无物问题比较突出

在此次盘点中,大部分二级单位都存在有账无物情况,特别是设备数量多、学生参与设备保管使用、成立时间早或拆分重组的部门,有账无物问题更加突出。

对设备的管理需要形成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清理的机制,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使用信息等,在满足国家要求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前提条件下及时将淘汰、陈旧、闲置、损坏等设备办理报废处置,避免虚账;规范出借、交接、转移、使用等程序,做到有据可查、有依可循;树立起“国有资产”的正确观念、强化“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并建立、完善赔偿制度,形成全员共同管理设备的氛围。

2.设备移交手续滞后

近年来,随着南湖综合大楼的启用,相关单位整体搬迁,继而展开大面积、大范围办公地点调整,连锁带动部分留存设备(如空调等)的归属也随之发生改变。迁出单位与迁入单位要及时将该类设备,在确认身份安全(不遗失、性能良好)的前提下,做好平稳交接,并在国资管理系统中同步进行数据更新,打印更新的标签进行粘贴,可以有效避免有账无物“假象”发生,实时掌握设备的动态流向。

3. 报废处置的规范性有待加强

设备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要求的最低使用标准是可以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置的前提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如果设备状态正常、运行良好,提倡、鼓励继续留用,做到设备物尽其用,避免攀比、浪费。还要杜绝借报废处置之名,逃避设备检查,所以在系统提交报废处置申请后,一定要同步提交纸版申请,同时落实设备报废处置要见“实物”的规定,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4.软件(平台、系统)验收有待规范

软件的特点是无形的,没有物理形态,依托于硬件,通过运行状况来呈现功能、特性和质量。那么软件是否应该作为无形资产还是普通设备验收入账有待商榷;另外,软件不会像硬件一样老化磨损,但存在缺陷维护(如增加数据库、增加功能模块)、技术更新(如系统升级)等后续服务,那么在同一软件下新增模块、数据库,或由低配置升级到高版本等情况,是作为新软件验收,还是作为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增加原值的方式,亦或就作为服务费用等等,需要明确并统一标准。

5.后续整改落实不到位

补打标签或“形同虚设”( 应贴而未贴),或“张冠李戴”( 张贴错误,标签与实物不符),或“一女二嫁”(两台设备同一个标签,或一个设备有两个标签),无法起到标识作用;拟报废处置的设备,只在系统里面提交了申请,但是后续流程没有跟进,设备无法正常下账;设备易主、人员调动、地点变更等信息都没有及时更新、完善,造成设备管理混乱。后续整改需要加强监控,才能达到盘点的真正目的。

6.人员信息的不唯一性

同一位老师名下有两个账号(如一名老师博士后进站会获得一个账户号码,该老师出站后留校入职又会得到一个新的账号),此类情况虽然不具普遍性,但还是给设备正常管理工作带来了困扰。


仪器设备类资产定期盘点,是实物控制的具体方法,也是确保账实相符的有效举措,我们要顺应高校进行内部控制管理的趋势,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完善仪器设备类资产相关信息,有效提高本单位数据质量,通过定期盘点,逐步解决各种问题,使学校设备管理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让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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