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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盘点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18-12-27 10:38    点击数:

  


根据国家《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资产盘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处在2017年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并加大盘点力度,根据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不少于10个单位的设备资产盘点”,拟确定了15个非经营二级单位进行仪器设备全面检查工作,其中已经完成12个单位的盘点工作;2个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办公室进行了初步盘点,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明年完成整改;1个单位学生工作部因为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已申请延期盘点。

一、盘点工作概况

共完成了1.13万台/套、涉及金额1.11亿元。从4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工作安排进程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设备数量   (单位:台/套)

涉及金额

(单位:元)

检查时间

1

后勤保障部

7945

87916709.09

201846-1130

2

统战部

11

49964.00

201857

3

离退休工作处

128

523328.10

201859

4

人事处

87

1032755.00

2018511

5

校工会

67

357281.00

2018517

6

学生就业工作处

165

1085645.00

2018613

7

国内合作与校友办公室

99

732982.15

2018621

8

发展规划处

20

121945.00

2018711

9

宣传部

422

3553614.66

2018911日、913

10

教育学院

1221

8667947.98

2018918日—921日、925-927

11

历史文化学院

685

4330107.57

20181023日、1025

12

公共管理学院

450

2481050.03

20181122

 

11300

110853329.60

 

 

二、工作开展方式

今年盘点工作较去年启动时间早,3月份就组织召开了本年度全校盘点工作布置会及动员会;4月份就开始进入到了深入实地、检查实物的实盘阶段。考虑到各被盘点单位的实际情况都不同,此次盘点没有安排实盘固定的时间段,被盘点单位只要自查完毕、准备充分,就可以直接联系我处进行实地实物盘点,同时根据总体盘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和帮助,以确保本年度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盘结束以后,将所有盘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后,一并反馈给各被盘点单位。针对盘点问题的处理,进一步加强了对被盘点单位进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设备类资产相关问题进行相应的更新、清理和维护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仪器设备清查工作任务重、强度大、时间紧、要求高。设备处工作人员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逐一查实,实事求是进行认定与判断。克服了不少困难,如,个别单位重视度不够、准备不充分不到位,个别单位教职员工配合度不高,历史遗留问题较严重,等等。

 

三、问题与建议

1.加强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报废处置应日常化。设备类资产管理普遍存在“重购买,轻处置”现象,无疑造成设备类资产额度虚高,90年代甚至更早期的设备一直处于积压、闲置状态。因此,在现阶段,全校需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强化相关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识,把资产报废处置纳入日常工作的轨道,做到“小批量,经常报”(便于批复),以确保设备类资产流通渠道的畅通。建议在2019年上半年,国资和设备管理部门联合起来,集中组织开展对全校各单位该项目工作的负责人和管理员,进行专题宣讲与培训。

2.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数据更新的日常管理

数据更新日常化。根据 “六个一致”( 账、物、标签、存放地点、保管人、使用人)的要求,及时对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更新,不仅可以实现仪器设备的动态监管,而且对设备的管理更加趋于精细化。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促进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发挥设备的最大使用效益,力争做到物尽其用。

针对此次盘点,设备类资产的问题都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单位,保持动态持续的整改。

3.有效解决离退休人员名下资产的管理问题

分类解决处理离退休人员名下资产管理问题。对固定大型仪器设备,还名义挂靠在离退休人员名下的,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调整至在职人员名下;对于普通仪器设备、挂在离退人员名下的,如果该离退人员未被该单位返聘或科研项目还没有结项的,则应督促其交出该设备,转移到其他在职人员名下。

在每年学校办理离退人员手续中,可加入审核管理资产情况,及时解决这部分人员涉及名下设备问题。

4.软件类资产验收报账的问题

在学校购置中,作为系统升级、无版权的通用或专用软件,建议作为服务项目核验;对于开发定制并由学校拥有版权的、有硬件介质的,可以作为设备核验。

5.重视捐赠仪器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问题

鉴于目前捐赠给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的意识尚不到位,均没有验收入账,容易造成管理缺失、利用不足,甚至出现随意处置的情况。故作为受赠人,学校各单位接受的任何仪器设备的产权均属于华中师范大学,应挂靠到学校正式建制单位,办理入账手续。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变更受赠仪器设备的产权;不得擅自转赠、转卖或报废受赠仪器设备。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该类设备的监督和管理。

6.解决资产闲置现象

在日常工作中,对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不到位,造成使用率大大降低;有些单位待淘汰的仪器设备闲置多年才申请报废处置,因设备长期无人使用,会发生仪器设备的二次损坏。闲置的资产不仅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且还会挤占一定的空间资源。另外闲置资产还存在放置的时间越长,可用性越低。建议利用设备管理群等平台,建立一个闲置设备调配与共享的信息平台。一是在校内进行调配与共享,二是对外租用与共享。

7.后勤保障部设备类资产的管理问题

后勤保障部设备类资产由学校资金和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经过8个月的实地盘点,学校资金购置设备10375/套,涉及金额75294546.55元;自筹资金购置设备1887/套,涉及金额11704963.71元。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出入较大,其中数量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房屋、基础设施中的配套设备如电梯、中央空调和专用设备等没有单独作为设备入账,而直接计入了工程项目中结算;金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没有及时办理设备从外单位调入后保部的相关手续,或者部分设备因为报废处置流程没有结束,所以还没有下账。建议今后将房屋、基础设施中的配套设备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同时对自筹资金购置的设备也要求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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